关于做好2023年研究生中期筛选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3-10-30  作者:  阅读量:[]

研究生中期筛选是全面了解入学以来在政治思想素质、身心健康、课程学习、科研能力、实践创新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表现。根据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》(学位〔2020〕19号)、《济南大学研究生中期筛选暂行办法(修订版2017)》(附件1)及各学科、类别(领域)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,学院坚持研究生培养质量检查关口前移,切实发挥中期筛选的筛查作用,完善组织流程,落实监督责任,提高中期筛选的科学性和有效性。具体要求通知如下:

一、中期筛选的范围

2022级研究生

二、中期筛选的组织

1.中期筛选由学院负责组织实施,成立中期筛选领导小组,负责落实依托本学院各学科、类别(领域)招生的研究生中期筛选工作。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、副书记应为领导小组的成员。领导小组应统一制订中期筛选具体要求,按学科、类别(领域)科学安排具体中期筛选考核小组,依据各考核小组的筛选结果,科学合理地进行分流培养。

2.各学科、类别(领域)成立中期筛选考核小组,具体负责本学科、类别(领域)研究生的中期筛选工作。考核小组由副高职称以上的专家和研究生秘书组成,不得少于5人,设组长1名,秘书1名。

三、工作流程

1.研究生填写《济南大学研究生中期筛选表》,导师填写评价意见后交班主任。申请中期筛选延期的研究生应填写《济南大学研究生中期筛选延期申请表》,由学院留存。

2.学院组织研究生班主任对研究生品德行为表现情况进行量化打分,打分依据《济南大学研究生品德行为表现量化考核指标体系》(附件4)。同时,班主任要对每个研究生的政治思想表现、参加党、团组织活动及集体活动情况等进行综合鉴定,并填写班主任意见。然后由班级负责人将全班《济南大学研究生中期筛选表》汇总后交研究生办。

3.研究生办要认真审核研究生填写的中期筛选表中的课程学分情况(依据“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”);科研及实践创新成果、奖励等信息要核对原件予以确认。

4.各学科、类别(领域)中期筛选考核小组认真听取研究生汇报(汇报时间5分钟左右),根据研究生汇报及各指标项得分情况科学公正地评定成绩,根据评定标准确定筛选结果。

5.中期筛选领导小组统一对筛选结果进行认定,并对筛选结果进行公示。

四、评定标准及筛选结果

中期筛选结果设优秀、合格、跟踪培养、不合格四个等级。

优秀:同时满足以下条件,品德行为表现考评分≥18;身心健康;按培养计划要求修满规定学分90%以上,无重修记录;开题报告成绩≥90分;综合考评成绩≥90分。

合格:品德行为表现考评分≥16;身心健康;按培养计划要求修满规定学分80%以上,成绩良好;开题报告成绩≥70分;综合考评成绩在70分~89分之间。

跟踪培养:有明显违纪现象;按培养计划要求仅修满学分70%以上,成绩基本合格;重修课程两门及以上;开题报告成绩≥60分;综合考评成绩在60~69分之间。

不合格:综合考评成绩在60分以下。

五、材料提交

1.为方便督导组开展督导工作,学院提前将“济南大学研究生中期筛选安排备案表(反馈研究生院)”的电子版发送至研究生院。

2.中期筛选工作结束一周内,学院应将“济南大学研究生中期筛选结果汇总表”(反馈研究生院)电子版和纸质版提交研究生院,其余由学院留存。



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研究生院 商学院研究生办

2023年10月30日



地址:山东省济南市舜耕路13号 电话:0531-82767404 邮编:250022 济南大学商学院 版权所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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